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

還我寧靜舒適的公共空間!!!


人有「視覺、聽覺、嗅覺、味覺和觸覺」五感,相信有學過常識的香港人都會知道。
我們日常就靠這五感來接收外界的訊息,只是各界也正逐漸剝奪我們獲得正常感受的權利。

對於五感正常的人而言,那些在公共空間播歌看劇而沒用耳機的人,還沒達到我們受不了的程度,極其量只是怒瞪著那些「全世界只有他」的自私精而已。
面對那些喜歡說三姑六婆不是,而又不把音量收細的人,只好用那個隔音設備良好的耳機阻擋高分貝聲音傳入耳中。

至於那些可能被商業推廣中視為強而無孔不入的武器--流動電視、揚聲器以及足以造成光害的 LED 廣告燈箱,認不認真都輸了。
千禧年過了不久,某大財團就妄顧我們選擇不接受資訊的權利,強行利用流動電視及揚聲器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發放包含大量商業元素的資訊。
縱然我們可選擇坐在沒開啟揚聲器(但仍有播放資訊的顯示屏在座位前)的下層,卻要放棄上層窗名的風景,這到底該怎麼取捨?
這種風氣已漫延到有軌交通工具及那些沒累及大量無辜的小型公共交通工具之上,可憐是吾等沒車沒錢乘「的士」的升斗市民。

最難過的是向運輸署投訴,竟得來「你可以按那個消音鍵啊!」天啊,那個消音鍵的全名是「將這個揚聲器消音五分鐘功能鍵」!!!!!
把這個揚聲音器消音,還有交通工具內的千千萬萬個揚聲器會將那些廣告傳到你耳中,最近還在播三級片廣告,隔音功能多麼強勁的耳機都敵不過它們的魔掌。

最後,連我們的視覺都被攻佔……
LED 廣告燈箱無疑很可怕,但最可怕的是日日夜夜乘坐的交通工具變成派對氣氛濃厚的場所。
甚麼?這些紫色的光管是哪來的我不管,我只想在這數十分鐘內享有一個舒適的環境而已,到底有多難?
這些種種,進一步入侵我們日常生活。
難度我們就沒有選擇五感自由的丁點權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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