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遠方的燈柱,卻有種捉不到的感覺。 |
要變成自己喜歡的樣子,首先要知道自己喜歡甚麼樣子吧?
小時候,媽媽因為方便照顧,即使我很斯文(才不,媽告訴我還未出生就在肚裡踢她,很活潑對吧,哈哈!),都將我跟哥哥都打扮一致。
媽媽偶爾買過一條短裙給我,但當時就不懂穿嘛,當然常常走光,然後她除了校服外,都沒買裙給我。
但其實我還蠻喜歡女生向的打扮,所以中學有做兼職,就買了各樣的裙,哈哈。
這都跟「喜歡的樣子」沒多大關係吧?
我就喜歡穿連身裙的自己,很喜歡女生向的中長髮(但卻很怕熱)。
看了文迪的那篇文章,讓我想起她從前說過的一句:
「你們一要相信自己,一定要勇於喜歡自己的樣子,一定要讓自己成為自己喜歡的樣子!這樣得到的滿足和自信會讓你慢慢蛻變,也能讓自己比其他人耀眼。」
然後想到某人的:
「因為我想追求的是更多的幸福和有人可以分享我的幸福」
自己的:「可以做的,只有帶著愛,做一些認為無憾的事,然後帶著圓滿的心情離開。」
你知道嗎?身邊有很多人都很耀眼,耀眼得讓我變了小薯仔。
這幾年很急很急,希望把三年前的目標達成,而自己給自己的三年期限已到,我卻還有一個目標未達成。
對,其實我完成了三個願望的兩個,卻覺得mission failed,對自己嚴格點不好嗎?
噢,我開始亂說話!先把自己拉回來。
我希望透過了解人和事的「歇後語」,去做出帶著能量的「分靈體」。
數日前,她告訴我要做「拉斐爾」,就是強調我要做的事情吧!
我喜歡的自己,首先是個有自信的自己!
透過媒體,將喜歡告訴別人的「歇後語」分享吧。
「去找出你是誰的方式是藉著看清楚你是否以你所知道的最好的方式來實現你自己的潛力。」
這句話不過是個藉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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